老公在大陸,不想當怨婦

November 9, 2006

我先生已經到大陸工作十幾年,每個月回來8天,扣掉坐飛機2天,和家族朋友碰面後,能夠和我們吃飯的時間只有2天,連小孩都會抱怨,和爸爸在一起的時間太少,還好先生和三個小孩關係還不錯。

我們曾討論過,是否要全家搬遷到大陸,但因為孩子教育及適應問題而作罷。我跟先生的互動還算滿密切,我都告訴他:「在大陸,凡事安全第一。」他也說:「放心,相信我。」我們就是這樣,以互信為基礎維持婚姻生活。

我是全職的家庭主婦,閒暇時間很多,早上打理完孩子,忙完家事,就是我自己的時間,所以我儘量參加活動,不讓自己太封閉憂鬱,甚至胡思亂想,但情緒難免有失調的時候,失控時很痛苦,我儘可能控制。

女人總希望先生多關心、多注意她,當然這是互相的。我常覺得先生不是很用心聽我說話,如果隔壁朋友說了什麼,他會立刻有回應,但對我就沒有,這讓我心裏很不平衡。

不曉得是不是我拙於言辭,我覺得我在家很沒有份量。我希望我先生多重視我一點,我是不是不該先看扁自己?我拒絕當怨婦,這是不是應該用智慧去克服?如果再來一次,我一定不要過這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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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答〉趙慈慧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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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有三個很重要的元素,一是激情,包括性的吸引力,渴望跟對方在一起。二是親密感,兩個人會像朋友一樣,分享內心的感受想法,互有共鳴。三是承諾,通常都是透過結婚證書,給對方足夠的保障和承諾。

從你的描述,我覺得你們的婚姻關係好像只剩下承諾,先生會拿錢回家,每個月回來一趟,看家族和小孩,維持對一個家的承諾,但你們似乎沒有任何激情和情意。 因為你說先生對隔壁朋友說話還比較有反應,不是用心聽你說話,你也希望他多重視你一點。之前你提到的,兩個人互動還算密切,但應該還是談小孩的事吧。

我想提醒你的是,你們的婚姻是不是潛藏一些問題和危機,但這麼多年下來,你們都不想面對,寧可選擇迴避,我想你心裏應該很清楚,可能有哪些問題。

比如說,你提到你們以互信為基礎,維持這段婚姻,實際上你有些部份是不是不太相信先生,心中有疑惑,但你選擇不去揭破它。再如,十幾年來小孩應該都很大了,為什麼你沒搬去大陸和先生在一起,是不是有什麼原因?

我建議你先去看清楚,婚姻中可能出現了什麼問題?你們的問題是經過溝通就可以解決,還是有本質上的問題沒辦法解決?

從你的描述中,我覺得你好像比較會用討好、委曲的方式和先生溝通,以符合先生對妻子的期待與角色扮演,很多事你都不敢說出口。我從許多女性身上也看到這樣的狀況,在婚姻中不對等的互動,有上下階層的關係,久了先生會覺得太太就是該配合他,完全不顧慮太太的感受與需要。

其實太太愈這樣愈得不到另一半的尊重,如果你是處於這樣的狀況,我建議你要把心中真正的感受和需要講出來,而不是只想當好太太、好媽媽和好媳婦,想以此來維持一個看起來美滿的婚姻。

不過要和先生溝通,說出自己的感受需要,的確需要一些準備。比如說,要先跟先生有話聊,而不是突然就蹦出你的需求,保證他會逃之夭夭,閃回大陸。建議你先看看鄰居朋友都和先生聊什麼,讓先生有興趣和反應,可從這方面下手。

再來,恢復兩個人的親密感也很重要,我建議可以在結婚紀念日去當年認識的地方,把過去美好的感覺找回來,

為自己打一口井

除了要勇於面對婚姻中的問題,嘗試和先生溝通,說出自己的需求感受外,我建議你,更重要的是要找回自己的生活重心。

首先是經濟獨立,你當全職家庭主婦的時間可能很久,都沒有出去工作,你現在已經很習慣依賴先生,經濟無後顧之憂,所以從來沒想過「自我獨 立」這件事。不過當你有機會出去工作時,你看事情的角度就會不一樣,比如說,你不會只從滿足別人期待的角色出發,像從前的好太太和好媽媽,你會從工作中獲 得成就感,自我肯定,有自己的朋友社交圈,而不像參加活動只是為了打發時間,等先生下個月從大陸回來,那生活重心是完全不一樣的。

不想當怨婦,情感上也要獨立。

從你的敘述看起來,你現在唯一的情感支助好像只有先生,沒有提到娘家和其他朋友,參加活動也只是為了填滿空閒的時間,別讓自己太封閉憂鬱, 別胡思亂想,以等待先生下次從大陸回來,其實你的生活重心還是在先生身上,你拚命想在先生這口井打出水來,但現在打不出來,他可能是一口枯井,現在給不出 來或沒辦法給,難道你就要在井邊渴死嗎?

我建議你,何不給自己打一口井,可能是一口信仰的井,也可能是自己從小到大未完成的夢想,是跟你的生命有直接關係的,去做這些事會讓你有重新活過來的感覺,讓自己感覺很有價值,而不只是參加活動,為了填滿時間。當你去實現夢想,有自己的生活重心時,臉上發光發亮,有不同的活力時,你先生也許還會好奇的回過頭問:「你怎麼都不一樣了,好像我年輕時認識的你又回來了。」讓他對你刮目相看。

其實不只是談戀愛時會你追我跑,在婚姻中更明顯,一個拚命追,另一個拚命跑。著名的思想家和作家紀伯倫曾說:「在婚姻關係中,男女都應該像兩棵獨立的大樹,而不是活在對方的陰影之下。」否則被依賴的一方,即使再強壯也有疲倦的時候,沒有樂趣,想要逃跑。

別當一個坐在那兒等人來愛的女人,先問:「我怎麼樣先來愛我自己?」當先生沒辦法滋潤這段婚姻和感情時,一定要先找到自己的生活重心,讓自己快樂起來,也許還能回過頭去幫助他。

source [康健雜誌96期]


冷漠麻木的大法官解釋

November 9, 2006

陳長文

甫從泰國回來,突然發現,十一月三日這一天,除了陳瑞仁檢察官作出了不懼行政威權、重振檢察威信的起訴書外;還有一群人,我們也要記住,那就是翁岳生、王 和雄、謝在全、賴英照、余雪明、曾有田、廖義男、徐璧湖、彭鳳至、林子儀、許宗力這十一位大法官,因為號稱「人權守護者」的大法官,竟以不可思議的人權低 標,剝奪中華民國公民應考試服公職的公民權,作出了令法律人全體受辱的「釋字第六一八號」解釋!

一位民國八十三年即從大陸南京嫁到台灣的新娘,在取得身分證(成為中華民國公民)後,憑著自己的努力,於民國九十二年通過中華民國的公務人 員初等考試,並分發到國小擔任職員。正當她欣然赴職時,政府的一紙公文剝奪了她服公職的權利,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廿一條規定:她必須在台灣地區設 有戶籍滿十年,否則不能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人員。

要知道,這個惡法侵害的還不是「外國人」的人權,而是侵害了本國人的人權,因為在台灣可設戶籍,即可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就是本國人。

以我國立法院向來的素質,被意識形態矇去了人權之眼,而立此惡法本不足為怪。行政官員依法而辦,也難苛責。還好還有一群識清心憫的行政法院法官(近來行政法院作出了一系列令人激賞的判決,實堪為法律人之表率),以其確信該法違憲為由,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位極司法之首、動見觀瞻的大法官,其法律識見、人權胸襟卻遠不及行政法院的法官。不但肯認該侵犯公民服公職之權的惡法合憲,更令人痛心的是,十一位大法官,竟無一人表示「不同意見」,全數默許惡法侵傷人權。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法官舉出的解釋理由是「忠誠義務」、「自由民主憲政體制認識」,說白話一點,就是擔心這些來自大陸的「公民」,可能會對國家不忠!可能民主素養不夠!以此為由,便允許法律讓他們成為「次等公民」!

真的這麼擔心,就不要發「國民」身分證,既然承認了當事人的公民資格,大法官憑什麼允許法律創設次等公民?擔任國小職員,與忠誠義務、民主 認識有什麼關係?難不成擔心國小職員會竊得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機密賣給大陸?這樣的剝權,那一點合於「比例原則」?若已被承認為公民者,還要接受所謂的忠誠 檢驗、民主認識檢驗,那何不在公務人員考試中加考「忠誠」與「民主認識」二科?要檢驗,請一併檢驗!

大法官還夸夸其談,這沒有違反平等權,因為平等權追求的是實質平等。都歧視到如此地步了,也能稱做「實質平等」?那麼大法官可不可以也放棄 服公職之權,體會一下公民權被剝的感覺,一起「實質平等」一下?通篇吊弄法律文字的釋憲文,掩不住大法官不存悲憫、沒有同理心的冷漠麻木!

解釋憲法、捍守人權,需要多高深的學問?請學學行政法院的法官,本於正常人的當為判斷、良知寬憫,好好想想如果諸位是那位被剝削人權的升斗小民,這樣的解釋,諸位大法官能服哉?能安哉?

source [中國時報] 200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