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趨勢 拿汽車交換搭便車

January 21, 2006

瑪格麗特.艾蒙斯已有廿多年沒開車,因此她丈夫去秋過世後,他們的一九九七年份福特金牛座汽車就用不著了。不過,她沒有把車賣掉,而是用來交換搭便車。

八十歲的艾蒙斯決定透過「不求人交通網」進行「用汽車換搭便車」的交易。現在她只消打通電話,就能找到人載她一程,而且可能就用她的老爺車。

用車換搭便車是鼓勵老人不要開車。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的車禍頻率只比青少年低。凱瑟琳.佛洛恩德想出這個點子,她兒子就被一個高齡駕駛人撞到。

一九八八年,佛洛恩德親眼看到八十四歲的老人開車輾過她三歲的兒子。老人告訴調查人員說,他以為輾到一條狗。她兒子當場昏迷,幸好後來康復。她在研究所繼續研究老人駕車問題。

根據她的計畫,老人的汽車價值登記在一個帳戶裡,平均每搭一次車扣掉七到八美元。老人的親友可用捐車、捐錢或捐出時間當駕駛義工等方式,增加老人帳戶裡的錢,從而可搭更多次便車。

用車換搭便車構想已推廣到美國其他城市,包括加州聖塔摩尼卡、佛州奧蘭多、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敦等地。緬因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蘇珊.柯林斯提議聯邦政府以兩千五百萬美元預算和五年時間將這項計畫推廣到全國。

source post [聯合報] 2006/01/21